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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负责全院基本建设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编制全院基本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定全院基本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负责指导全院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建设;
        负责编制、上报与下达全院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负责编制、上报京区院属土地总体规划及基础设施规划,负责指导、审查全院其它土地总体规划编制;
        负责全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申报工作;
        负责全院基本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招投标管理、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科学事业单位修购专项、农业事业单位修购专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科研仪器设备的中长期规划、项目库建设、管理能力建设、信息系统建设、业务培训、项目审核、项目管理、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