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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院属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农科基建综函[2015]22号
关于开展院属各单位土地、房产等基本情况统计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部直属单位条件能力建设,在有效对接“七大工程”建设规划(含<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年)>)基础上,农业部拟组织编制直属单位“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根据《关于组织编制直属单位‘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的通知》(农计(直属)〔2015〕9号)要求,现对我院各单位土地、房产等情况进行摸底。
土地情况统计包括自有土地(已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证办理中)、租赁土地(无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协议租赁或长期无偿使用等)等,其中权属情况、用地性质等较为复杂的,如在同一区域内既有租赁土地又包括自有土地,或既有建设用地又有农业用地,可附图说明(建议采用卫星影像图),详见《土地情况统计表》。
房产情况统计包括全部科研用房、辅助用房、行政服务用房、设施用房等,涵盖使用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建设的全部用房,其中功能复杂的房产,如同时具有科研、行政办公和服务功能的,按各自所占面积填报,详见《房产情况统计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请于2015年11月13日下班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jjjzhc@caas.cn。
联 系 人:李冠男、于辉
联系电话:82109448、82105575
附件:相关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