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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
烟草所、加工所、油料所、蔬菜所、环保所、质标所、作科所、北京牧医所、蜜蜂所、茶叶所、水稻所:
根据农业部的工作安排,我院已经启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实施评估工作,有关文件见附件。请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并于9月25日下班前以所发文的形式将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院基本建设局,电子版发送至:xmgl@caas.cn。
根据农业部的工作安排,我院已经启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实施评估工作,有关文件见附件。请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并于9月25日下班前以所发文的形式将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院基本建设局,电子版发送至:xmgl@ca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