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2-2016年)〉总结和报送‘十三五’规划需求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系统总结《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2-2016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我院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情况,扎实做好全院“十三五”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2-2016年)〉总结和报送‘十三五’规划需求的通知》(农计(投资)〔2015〕第51号)要求,现就我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规划总结与需求统计是农业部编制《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向国家发改委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划》总结要求、宣传稿提纲和“十三五”需求表,认真准备,及时报送。
二、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按具体分工要求与院基建局对接,于2015年6月17日前报送《规划》总结和“十三五”需求表,于2015年6月26日前报送宣传稿。
1.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系统总结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两类项目,并将总结和宣传材料电子版发至xmgl@caas.cn邮箱,联系人:万桂林,82105671。
2.请“学科群”综合性重点实验室总结本“学科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项目,将总结和宣传材料电子版发至fzjh@caas.cn, 联系人:蔡莹盈,82105001。
3.请各单位在此前报送的“十三五”基本建设需求表基础上,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拟列入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内项目的需求内容,表格可在基建局网站通知中下载,电子版发至jjjzhc@caas.cn,联系人:孙晓东,82105581。
附件: 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2-2016年)》总结和报送“十三五”规划需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