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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工程植保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0-05-20 | 【 字体:    
院属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工程植保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2010]37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及要求,抓紧时间落实项目立项前置条件,如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并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以及《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及要求》委托有农业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以往上报还未立项的项目,抓紧时间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按照本通知要求需要调整,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不需调整仅报送申报文件,在文件中说明原报送文号和本次审查意见。
  院正在河南新乡、吉林公主岭和黑龙江垦区建设综合试验基地,请作科所、果树所、郑州果树所等项目申报单位考虑所申报项目的建设地点选择在院综合试验基地。
  请各单位于2010年6月4日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文件一式8份报院,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工程植保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种子工程植保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林、牧)厅(委、局)、有关农垦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提前做好2011年种子工程、植保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现将《种子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植保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以及《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及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要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二、请你单位计划部门牵头会同种植、科技、农垦部门等组织项目申报。要本着科学严谨、宁缺勿滥的原则,在申报前评审把关,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负责。种子、植保、热作等业务部门要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的布局、建设内容、仪器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确保申报项目内容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并随文附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项目的比选审核意见。

  三、连续承担我部同类项目任务的建设单位,属于改扩建项目,其余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须附上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以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报告。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通知,对以往上报但未予立项的项目进行复审。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且不需调整可研报告内容的项目,只需在申报文件中列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送文号及复审意见,以便核对。未随文报送的复审项目,不再作为储备项目。

  五、申报材料须于6月10日前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相关司局各3份,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网址:http://ac.agri.gov.cn。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1.种子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

2.植保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

3.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种子工程2010年储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实施以来,通过项目引导,重点加强了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引育创新、品种区域试验展示、繁育基地建设和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等环节的基础条件建设,良种选育、供应、推广能力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安全供种水平不断提升。但由于我国现代种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产业集中度低、品种多乱杂散、行业监管能力不强、国际竞争能力弱等问题依然突出,加之种子企业活力尚未充分发挥、种子产销与育种科研衔接尚不紧密,已有项目建设总体上辐射带动能力不足,难以适应有效提升我国种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按照当前我国种业改革要求,今后一段时期,种子工程要着力配合相关改革,进一步强化种业中基础性、公益性、先进引导性环节的基础条件建设,切实发挥项目建后成效和辐射带动作用,引导种业集中程度持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种业竞争实力持续增强,充分发挥种子企业的积极作用,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健康发展,为实现“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品种种植安全、种子产业安全”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坚实的物质保障。
  鉴于《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尚未印发,2010年种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遵循“坚持种业改革方向、完善承建单位准入条件、重点支持运作思路明确的种业环节和制种优势地区”的原则,择优选择以企业为主体的“两杂”粮食作物良种生产基地建设,技术先进、辐射能力较强的经济园艺作物优质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继续支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和品种改良(分)中心建设,探索创立科研育种创新基地,着力加强育种创新、良种供应、种子管理等环节的能力建设。

  二、重点项目

  (一)农作物品种研发条件建设

  农作物品种研发条件建设包括国家农作物改良(分)中心和科研育种创新基地两类建设项目。改扩建改良(分)中心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重在科研能力的巩固提高,促进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新建改良分中心在农科院所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中择优选择,切实肩负起相应区域育种研究的核心作用,与改良中心形成有机结合。科研育种创新基地作为改良分中心的前沿与补充,一是重点支持在育种研究比较薄弱领域取得一定突破的科研院所和企业,二是支持创新能力较强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1.国家农作物改良(分)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布局:
 

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储备项目布局 

 

 

序号

 

作物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水稻改良分中心

 

国家水稻改良中心四川泸州分中心

 

改扩建

 

四川省泸州

 

四川省农科院

 

2

 

国家水稻改良中心广东广州分中心

 

广东广州

 

广东省农科院

 

3

 

国家水稻改良中心海南分中心

 

海南

 

海南省农科院

 

4

 

国家水稻改良中心江苏南京分中心

 

江苏南京

 

江苏省农科院

 

5

 

国家水稻改良中心广西南宁分中心

 

广西南宁

 

广西自治区农科院

 

6

 

小麦改良    中心   分中心

 

国家小麦改良中心

 

改扩建

 

北京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

 

7

 

国家小麦改良中心山东泰安分中心

 

山东泰安

 

山东农业大学

 

8

 

国家小麦改良中心云南分中心

 

新建

 

云南

 

 

 

9

 

国家小麦改良中心贵州分中心

 

贵州

 

 

 

10

 

国家小麦改良中心辽宁分中心

 

辽宁

 

 

 

11

 

国家小麦改良中心西藏青稞分中心

 

西藏

 

 

 

12

 

国家小麦改良中心安徽分中心

 

安徽

 

 

 

13

 

国家小麦改良中心新疆分中心

 

新疆

 

 

 

14

 

玉米改良分中心

 

国家玉米改良中心四川成都分中心

 

改扩建

 

四川省成都

 

四川省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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