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地布局,提高创新能力,加强项目管理,实现跨越发展
在农业部和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关心下,近几年棉花所条件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部整体搬迁安阳开发区,改善了科研和生活条件,实现了棉花所几代人五十年的梦想;二是新建科研大楼,配备了先进的仪器设备设施,全面提升了棉花所的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在三大棉区分别建立了生态育种试验站即新疆阿克苏试验站、石河子试验站;安徽合肥生态试验站;山东惠民生态试验站和海南繁育基地,扩展了棉花所的生存空间,为我所在全国棉花各主产区业务的全面发展,真正发挥国家队作用奠定了基础。
2000年以来,我所承担并执行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条件建设项目共10项,其中农业部批复7项,批复资金4339.05万元;财政部批复1项,批复资金1000万元;单位自筹项目两项,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全所新增实验室10392平方米,新增科研附助用房1027平方米,新增科研仪器设备419台(套),2000多亩试验地进行了整修等。这为将我所逐步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研究所创造了物质和条件准备。
经过几年的努力与实践,在项目管理和加快进度方面,我所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总结如下:
一、2000年以来棉花所基本建设项目整体情况
1、棉花全程技术服务与杂交棉制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304万元,于2005年9月通过验收。
2、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基金1000万元,于2005年9月通过验收。
3、国家棉花改良中心原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批复资金850万元,国拨经费600万元,于2005年9月通过验收。
4、国家棉花种质圃和棉花改良中心南繁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工程完成投资899.39万元,于2006年9月通过验收。
5、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综合实验楼室外工程建设项目:2004年12月批复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为380万元,于2006年5月通过验收。
6、国家棉花改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2005年6 月批复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为769.82万元。目前,现已全面完成,正在进行材料准备,预计2007年7-8月份可申请验收。
7、国家转基因棉花检测与监测中心项目:2005年6月农业部批复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为385.84万元。目前,现已全面完成,正在进行材料准备,预计2007年7-8月份可申请验收。
8、财政部“三系杂交棉中试与示范基地(安阳)条件建设项目”:该项目于 2005年3月23日 得到中国农业科学院正式批复,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现已全部完成,正在申请验收中。
9、新疆石河子试验站综合楼项目:自筹资金项目,建设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380万元,2003年4月立项,2005年7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10、合肥生态试验站综合楼项目:自筹资金项目,建设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620万元,2004年7月立项,2006年5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促进了我所基本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
基本建设关系着研究所的长远发展,关系着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可以说基本建设没有小事,可谓责任重大!所以,根据我所的实际情况,棉花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来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和实施。可以说,以制度约束行为,以制度落实责任,以制度保障项目建设已成为我所基本建设管理的核心。
1、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基建项目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及验收程序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所基本建设及条件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验收工作,坚持全所统一规划的基本原则,强化项目过程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提高条件建设效率,促进全所的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鼓励我所各单位人员积极申请科研类基本建设项目和条件建设项目,但在申报和验收此类项目时,项目负责人要充分征求科技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的指导性意见,并经主管副所长和所长审批签字后办公室才能加盖所章上报。申报原始材料与审批文件必须及时归档保存。
2、制定了中国农科院棉花研究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对棉花所的计划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竣工决算审计等进行了界定,并全面落实项目建设与管理责任制,实施项目“四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所长对项目的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项目运行负总责,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3、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办法
对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编写工作组、项目招标小组、项目执行组的责任和任务分工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工作任务,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管理工作的细化对基本建设工作极其重要。例如:本办法规定“工程变更签证(或签单)必须在甲乙双方洽商完成后七日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事后补签一律无效”;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决算报告,再由甲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进行审计。
4、由我所律师编制了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基建项目“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对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之外可能发生的问题的细节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如没有甲方项目执行组组长或甲方代表的书面命令,乙方对工程做出任何变动均无效,未按甲方规定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为无效变更,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的工程量要由工程监理及甲方委派的现场施工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再由甲方代表签字同意后方为双方决算的有效依据;在决算审计时,当审减额度超过工程总报价的5%时,审计费用则全部由施工单位支付,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等等。
5、由我所律师编制了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基建项目“建筑监理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对甲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之外可能发生的问题的细节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如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施工单位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有效(价)证券等,不得接受施工单位邀请外出旅游、宴请等,每发现一次,甲方将从工程监理费中扣除5%;工程决算报告的审减额以工程总报价的5%为上限,审计后,每超过上限1个百分点,甲方将从合同约定的监理费中扣除10%。
三、全所一盘棋,在不同阶段适时成立相应工作组,是加快基本建设项目进度的重要举措
棉花所没有专门的基本建设组织机构,基本建设项目和条件建设项目由计财处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兼职完成,所以,必须做到全所一盘棋,并适时成立各级领导小组,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1、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由所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等。我所基建项目(包括方案的制订、变更等)均由领导小组决策,由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该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实施、变更和验收等工作负总责。
2、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成立相应的项目编写工作组
组长通常由计财处处长(全所性基本建设项目或条件建设项目)或科研处处长(科研性基本建设项目)担任,相关业务部门参加,根据全所规划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以及科研生产的实际需要,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再由有资质单位编写正式可研报告;项目可研批复后,该工作组还要协助完成初步设计。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项目进行深入论证,并坚持做到“三个落实”即严格要求落实建设用地、规划部门意见和环评报告;“三个注重”即注重项目的经济性、科学性和适用性;以及“三个突出”即突出项目科技含量、示范带动效应和投资效益发挥。二是在项目争取阶段,认真准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做到完善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招标方案、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确保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操作性。
3、初步设计批复后,适时成立项目招标小组
招标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所长担任,副组长由负责基建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监察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和(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基建技术人员等。招标小组由项目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负责选定招标代理、组织编制标底、考察筛选投标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等工作。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有关招投标法规,对建设规模、投资标准符合招投标范围的项目及主要设备物资采购等进行公开招投标。
招标时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监审局派人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4、项目招标后及时成立项目执行组
项目执行组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一般为计财处负责人),成员由基建技术人员(通常作为甲方代表)、财务人员、业务负责人员、施工现场监督人员、物资材料考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组成。执行组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各单项工程概算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对各个环节的工程量进行统计和记载,对施工过程的各项手续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保存,并负责各个单项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等。执行组必须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初步设计方案实施,如确需变更,必须以文字形式报请项目领导小组,如属于我所权限范围,必须由所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变更实施,并将签批文件存档备案;如出现单项工程超预算、建设地点变迁、建设内容增减等重大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预算内容)报请项目领导小组,待我所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实施,并将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存档备案。
项目完成后由执行组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由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查验收后再上报院计财局。
四、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监督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保障
1、严格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二是不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
2、强化监督检查。我所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监督检查应重点是项目程序、前期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资金、招投标及合同、项目组织机构、开工条件、工程监理、竣工验收、项目运行情况等主要内容,在每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我所纪检人员均全程参与,部分重点项目的招投标过程,还受到了院监审局领导的特别关怀和支持。
五、棉花所加快基建项目进度的经验总结
1、领导重视是基本保障。棉花所领导一向重视基本建设工作,并将基本建设和条件建设项目视为提升研究所生存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战略性举措。从全所基本建设规划、建设目标制定到具体项目争取和实施,均由所领导直接领导、统一指挥,分工实施,并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
2、全面规划,加强项目储备。以所部安阳为基础,棉花所在海南、郑州、合肥、新疆等基地均购置有土地,储备了相应的基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
3、充分论证,避免重复和浪费,减少变更。提前做好论证,可大大减少重复和浪费,例如:仪器设备均由各个实验室提前上报科技处,有针对性地购买,所以,近几年我所购置仪器设备利用率都相对较高,基本上避免了重复和浪费现象;同时,由于提前论证充分,我所近几年重大基本减少项目基本上没有变更,都进展较为顺利。
4、集体决策,避免损失。项目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均由不同层面的“小组”集体决策,有效避免个人的武断现象和不必要的损失。
5、分级负责,调动所有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基建项目不是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能够完成的,所以,充分调动各方面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队顺利完成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至关重要。
6、提前单项预算,做到事事心中有数。所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多数不懂基本建设工作细节,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又不至于造成浪费,要求所有单项工程均由所计财处委托造价师事务所提前做出预算,做到心中有数后再由施工单位实施。例如:国家改良中心二期、转基因棉花检测中心项目通过提前预算、严格把关,项目实施后经费还略有结余。
7、全程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所长对全部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宏观把握,一般不直接操作项目,但时刻做到对项目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8、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可加快项目进度,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海南国家棉花种质圃项目在当地领导的支持下,顺利将工业用地变更为科研建设用地,并将13万元人防费全部减免;安阳本部科研楼在当地领导的支持下,52万元人防费减免为15万元,土地局执法大队的处罚变为平安施工。
9、监督到位,是质量的保障,也是进度的保障。纪检人员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是基建项目质量的重要保障;重大项目设立监督委员会,对甲方工作人员、乙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每天进行不定时间和不定次数的考评,确保所有人员到位。
10、亲属回避,说话有力!可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加快项目进度。棉花所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领导人员、项目管理相关人员的亲属均不得参与项目或安排在施工单位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甲方意图,可有效加快项目进度。
11、人员敬业是加快项目进度的关键。在既没有专门管理机构也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我所施工现场人员工作人员每天只有10-15元生活补贴,而项目管理人员无任何补贴的条件下,棉花所有关人员怀着对未来科研和生活的美好憧憬,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已经完成和正在完成着棉花所庞大和艰巨的基本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