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08]132号)规定:申报竣工财务决算的材料应包括:
(1)报请审批竣工财务决算的正式文件。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有:
2.1封面;
2.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
2.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
2.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
2.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或缩减报表栏目和指标,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按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机构的要求增加待摊投资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中所列栏目必须完整、准确、如实填列。
(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
3.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申报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总投资及其构成,实际完成投资情况等。
3.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说明。
3.3预备费动用情况。
3.4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
3.5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实施情况,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3.6待摊投资构成情况及分摊方法说明。
3.7待核销基建支出构成情况及核销原因说明。
3.8转出投资构成情况及转出原因说明。3.9未完工程量及相应预留资金情况说明。
3.10基建结余资金的来源、核算和分配情况说明。
3.11核算、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主要分析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及原因。
3.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3.13历次审计、核查、稽察及整改情况。
3.14项目管理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3.15需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4)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5)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中央财政预算文件(复印件)。
(6)按规定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需附完整的审计报告。
(7)其他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