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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投资计划编报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 | 作者: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0-07-12 | 【 字体:    
  根据农业部7月9日编制2011年中央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布置会的要求,院正在组织编报2011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投资计划编报工作,认真梳理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农业部要求,前期工作尚未落实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该项目2011年投资计划;在建项目在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或有一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要求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安排新建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二、续建项目(已下达部分投资计划的项目)和新建项目(未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按照建设进度科学合理测算投资需求,编报2011年投资计划。已获得立项批复或近期可以获得立项批复的新建项目可编报少量用于前期工作的投资计划。
  三、拟申报行业项目的单位,请抓紧跟农业部相关行业司局沟通,落实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农业野生植物及水生生物保护、沼气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程、植保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种植业种子工程、养殖业良种工程等行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在准确掌握农业部投资意向和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审批的情况后,编报2011年投资计划。
  四、2011年投资需求测算要分析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充分考虑面临的困难,科学合理推断进度,测算投资需求,做到年度投资既可满足进度要求,又不形成结余。
  五、2011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编报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http://tzs.ndrc.gov.cn/rjxz下载更新新的版本),使用该软件前请仔细阅读编报说明,按要求填写,做到项目信息完整准确。项目报表填好后,使用“数据交换”菜单中的“数据导出”功能输出报表(注:请勿使用excel导出)。
  六、院将根据各单位填报的2011年投资计划草案,结合2011年投资计划总体情况,特别是对照项目建设进度和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平衡,确定我院2011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上报农业部。
    七、请各单位于2010年7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2011年投资计划草案报院,并将输出的报表电子版(注:报表电子版文件的后缀为.imo)发送至院基本建设局发展计划处邮箱fzjh@caas.net.cn。
 
  联系人:李冠男       
  联系电话:010-82109448